新闻动态

NEWS

山东: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给予2倍标准容量补偿

发布者:美克生能源发布时间:2022-09-02

近日,山东省发改委、山东省能源局、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,文件表示,依托现货市场,推动市场化发展。一、支持示范项目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;二、允许示范项目容量在全省范围内租赁使用,获得容量租赁收益;三、对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示范项目按2倍标准给予容量补偿,获得容量补偿收益;四、支持参与调频、爬坡、黑启动等辅助服务,获得辅助服务收益。

 

文件指出,创新思路举措,鼓励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。通过优先并网、优先消纳政策,引导新能源项目积极配置新型储能设施;支持新建新型储能项目转为独立储能项目,鼓励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;给予优惠电价政策,促进储能多元化发展。

 

为加快推动先进储能技术示范应用,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精神,山东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《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
 

一、起草过程

 

2021年12月,山东省启动了电力现货市场,新型储能运行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,原有电力中长期市场下的新型储能支持政策已不适用。为进一步加强政策衔接,促进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,省能源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、山东能源监管办,研究国家关于新型储能政策的有关精神,采取现场调研、专题座谈、软课题研究等方式,搜集相关资料、完善政策基础,形成了《若干措施(草稿)》。在充分吸收、借鉴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修改完善,几易其稿,形成了《若干措施(最终稿)》。

 

二、主要内容

 

《若干措施》从新型储能的市场化、规模化和规范化三个方面,提出了12条措施。

 

(一)依托现货市场,推动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。包括4项措施:一是支持示范项目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;二是允许示范项目容量在全省范围内租赁使用,获得容量租赁收益;三是对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示范项目按2倍标准给予容量补偿,获得容量补偿收益;四是支持参与调频、爬坡、黑启动等辅助服务,获得辅助服务收益。

 

(二)创新思路举措,鼓励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。包括3项措施:一是通过优先并网、优先消纳政策,引导新能源项目积极配置新型储能设施;二是支持新建新型储能项目转为独立储能项目,鼓励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;三是给予优惠电价政策,促进储能多元化发展。

 

(三)加强制度管理,促进新型储能规范化发展。包括5项措施:一是完善备案管理机制,促进新型储能科学布局;二是建立技术监督机制,提升电站本质安全;三是优化调度运行机制,促进新型储能经济合理运行;四是建立配置容量考核机制,督促规范配置储能设施;五是健全安全管理机制,压紧压实各级管理责任。

 

详情如下:

 

关于印发《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

 

各市发展改革委(能源局)、各有关企业:

 

现将《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印发你们,请抓好贯彻落实。

 

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山东省能源局

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

2022年8月24日

 

文章来源:西部碳中和新能源联盟

 

上一篇:青海: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建设多能互补储能体系

下一篇:新型储能可并网了!补360元/兆瓦·月!

Copyright(©) 2021上海玫克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  沪ICP备19014088号-1

美克生能源
绿电来
  • 联系我们 Contact Us

    021-37686609

  • 业务合作 Business Line

    021-37686608

  • 地址 Address

    上海市闵行区泰虹路456弄11号(新华联国际中心11号楼)
    浙江公司:杭州市余杭区欧美金融城T6幢26层
    江苏公司:无锡市新吴区融智大厦C栋8楼